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农资打假”典型事例。张某等人组成“农资忽悠团”,下乡以氮肥假充复合肥出售牟取暴利。张某等人被人民法院判刑,并处分金。
顶端新闻记者从最高法得悉,2023年2月,张某和司某在明知从焦某处购买的化肥包装袋为复合肥(标示氮磷钾≥18%)、实践为氮肥的情况下,纠合李某等十余人,先后在江西省和福建省等地以复合肥名义进行出售。
该出售团伙分工清晰,由不同人员担任下乡宣扬、游说农户听课、“专家授课”、和谐发货、敷衍管理部门查看、挂号收款、送货上门等,经过免费请客、赠送礼品等方法,标榜所售复合肥氮磷钾含量高,系优质高效肥料,诱导农户购买,出售金额合计177万余元。另查明,焦某出售金额为87万余元。经查验,涉案化肥氮磷钾含量等均不符合规定规范,系不合格产品。
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张某、司某等人出售不合格化肥,其行为均已构成出售伪劣产品罪。被告人焦某将氮肥装入复合肥包装袋内假充复合肥进行出售,其行为已构成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
结合案子详细情况,人民法院别离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判处司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别离处以罚金。焦某具有自首情节,对其依法减轻处分。法院以出产、出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焦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分金。对李某等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二年不等惩罚,并处分金,对其间部分被告人宣告缓刑。
最高法发布该事例时表明,“农资忽悠团”组织化程度高、欺骗性强,团伙内部分工清晰、协作严密,深化农村地区流窜作案。犯罪团伙经过赠送礼品、免费吃饭等小恩小惠招引农人参与“讲座”,再由不法分子假扮专家引荐农资产品,最终使用打折、促销等话术骗得农人购买伪劣农资。提示农人朋友,进步警觉,慎重选购农资产品,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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