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州市农业乡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24年广州市农资打假典型事例的告诉。其间,广州市白云区江高某农资店出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挂号同意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广州市白云区江高某农资店出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挂号同意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案
依据有关案件线索,白云区江高某农资店出售的“优利丰”有机肥料(挂号证号:粤农肥(2022)准字(130095)号,有机质≥32%,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5日),经广东省微生物剖析检测中心检测,判定为不合格。2024年1月15日,白云区农业乡村局对白云区江高某农资店涉嫌出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挂号同意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做立案查询。
经查,当事人出售的有效成分或含量与挂号同意的内容不符的“优利丰”有机肥料货值金额1326元,违法来得到的1326元。
当事人违反了《肥料挂号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则,已构成出售有效成分或含量与挂号同意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肥料挂号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以及《广东省农业乡村厅行政处罚裁量规范》的规则,白云区农业乡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并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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